
,制发时间为2004年8月11日,落款为《滨州市人平易近关于滨州市城区街道定名的布告》。文件内容是滨州市人平易近为满脚新区规划扶植,对
按照国务院《地名办理条例》和《地名办理法子》,为便利人平易近群产、糊口,阐扬地名的指名、示位感化,本着“卑沉习惯、易找好记、便利利用”的准绳,以老城区街道名称为根本延长,连结地名的相对不变性,连系新区规划特点和人文景不雅,兼顾门商标源,正在普遍收罗并认实采纳社会人士看法的根本上,市决定,对滨州市城区规划区内的街道名称进行从头定名。现将定名后的街道名称发布如下:(七)中海北。(南北标的目的)位于中海西北部,渤海十九取渤海二十之间,南起黄河八,北至北外环通滨北镇。(八)中海西。(东向)位于中海以西,东起渤海二十一,西至渤海二十七。如新华街、剧场街、睦邻街、春晓南街、姜家巷、樊家巷、樊家南巷、巷名称,仍继续利用(以地名机构出书的地名材料为准)。